原載於香港基督徒學會(已離線)
宗教教育,教育宗教?
片段一:午後的小息時間,溫暖帶點金黃色的陽光灑進某中學校園。一位老師對屢次犯規的同學說:「再不準時交功課,要罰你返團契!」
片段二:偌大的教堂內,一排一排的老師同學,正專注參予莊嚴的禮儀。神職人員宣道之後,會眾肅立唱詩回應。忽然某班同學傳出幾下輕笑聲,原來他們將古雅的旋律,伴上廣東粗話作新詞,韻律卻無一不合。
這些我們或曾親身體會的片段,反映宗教在學校除了宗教科以外,還發揮了其他的作用。香港教會對教育機構有清晰仔細的宗教要求,例如校長必須是基督徒、每班都有聖經課。同學如果聖經課不及格,無論其他科目的成積多好,也不能升班。課程方面,天主教會出版的課本著重中國文化與天主教信仰的匯通,個人社會國家世界無不包攬;剩下兩套一套偏重聖經及教會的歷史面向,一套偏重生活倫理。至於團契、查經小組、細胞小組、早禱、週會、宗教週、福音營、聖誕節崇拜、復活節崇拜、開學/結業崇拜、教職員會議的祈禱等,使教會學校的課外活動多姿多采。長期在正規與非正規教育「夾擊」的氛圍下,照理很難逃出信教一途,然而事實上,正如福柯說「有壓迫就有反抗」,本文首教師與同學分別反抗的片段絕不旱見。
宗教施行在學生身上的,不單是宗教辦學團體所聲稱的傳教或教育服務。在福柯看來,宗教(特別是基督教)宗教對人的控制,參與了古典規訓機制的現代擴展:一、規訓成為一般機構的運作方式,好像軍隊醫院的運作模式被引入一般醫院;二、規訓功能由消極轉為積極;三、規訓由運作於特定的封閉的空間,滲透到非制度化的社會空間和人群,例如教會學校規訓兒童,進而監視家長。宗教團體主更動承擔市民的道德職責;四、最後是國家對規訓機制的控制,並在工廠、軍隊、學校等封閉的規訓體制之間進行干預,對無紀律的空間加以規訓。一個規訓社會就此形成。
在這一種視界下,宗教(基督教)無疑是反人文教育的。「宗教」「教育」就似是「圓的四方形」一樣是一個矛盾的虛構。然而福柯對宗教還有另一個看法,他認為基督教的權力更實施在人的心靈。他認為基督教有一種建構自我的技術,她向信徒施行「牧人權力」(Pastoral Power),其獨特之處,在於把沉重的求真義務強加予信徒,不單要信徒承認主體身上有一重真理(真相),更要求信徒在(教會教導下的)真理話語下揭示它;不單要基督教化的自我詮釋,更要求信徒不斷將自我否定而轉變為新發現的他者。轉個說法,就是基督教宣傳一種不斷自我更新成長的「現代人」的福音:做基督徒,就是做一個(完整的)人。
然而在實踐上,宗教教育科的課程卻在意於(辦學團體所屬的)宗教經典的教條、歷史及個人道德灌輸,忽略了個體信仰層面的多元比較探索,以及對非自身宗教的理性探討。
在世界局勢的主調由意識形態的對立轉為(宗教)文明的衝突、近年華人社會對邪教和靈異的關注、教會辦教育的合法性的暗湧、高中課程「綜合人文科」的整合意向…現行宗教/倫理/聖經科如何面對沉重的挑戰?宗教-教育,教育-宗教,何去何從?